日前,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推行建议》,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实质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推进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推行建议》全文如下。
治安守卫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在,全国单位治安守卫职员已进步到210余万人,这支队伍在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稳定、构打造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发挥着要紧用途。为加快推进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年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健全新年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规范的建议》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的建议》等有关文件精神和需要,拟定本推行建议。
1、总体需要和目的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优质进步的要紧支撑,紧紧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需要导向,积极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治安守卫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健全守卫管理员考核认定规范,帮助加快建设常识型、技能型、革新型劳动者大军,服务经济社会进步大局。
2基本原则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快推进守卫管理员培训、考核、认定体系建设,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国计民生的中央企业加大资源整理、效能融合,坚持把守卫管理员培训、考核纳入单位治安守卫管理整体设计谋划,精心组织部署,强化推进落实。加大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源的统筹借助,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功能用途,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3目的任务
通过打造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扩充守卫管理人才资源储备、健全职业等级认定保障机制,着力提高守卫管理员队伍法律常识、组织防范、技术防范、守卫管理、应对处突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守卫管理员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拓展治安防范、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单位职员和财产安全中的要紧用途,为全方位提高单位治安守卫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2、主要内容
1确定社会评价机构
公安机关要积极对接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根据国家有关需要,充分发挥单位治安守卫工作机构、内保协会、保安协会等行业组织用途,统筹中央企业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公安院校、一般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公共资源,遴选一批符合有关资质的单位机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2规范考核认定和颁发证书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严格根据《守卫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需要,拓展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考核认定工作。要将守卫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程及考考试试题库作为培训、考核的主要依据。通过理论常识考试、技能考核与综合评审等方法,对组织防范、技术防范、守卫管理、应对管理、培训与指导等方面拓展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职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拟定编码规则和证书样式,达成国内查看验证。
3打造正常的状态考核认定机制
打造正常的状态考核认定机制。公安机关要指导治安守卫重点单位依托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容与业务人员培训场合,按期组织已完成认定的守卫职员拓展业务常识和实操技能轮训。水电油气、国防军工、学校医院、党政机关、金融邮政、文博科研、公交地铁、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鼓励优先录用获得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守卫重点单位应当拓展守卫职员上岗初任培训。
4加大守卫管理人才库建设
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进步改革、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与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打造健全守卫管理员人才库储备机制,形成专业人才管理体系,指导拓展多层次、全范围、全方位的经验交流活动,不断壮大守卫管理队伍,使其在安全守卫工作中发挥更大用途。
5强化考评职员培养和储备
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指导守卫管理员评价机构持续加大守卫管理考评职员队伍建设,优化健全能力提高机制,不断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将职业道德作为评价考评职员素质的最重要标准。要积极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一同参与考评职员培养,不断充实全国守卫管理员考评职员力量,着力培养储备一批理论与实践一体、专职与兼职结合的优质考评职员队伍。
6打造保障勉励机制
公安机关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重点单位加强守卫干部业务人员培训、等级认定等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守卫干部薪资分配的要紧参考。公安机关要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守卫条例》有关需要,对积极参与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效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3、相关需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守卫管理员职业等级认定对于加大企业事业单位治安守卫工作的要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拟定工作计划,明确目的任务,持续有序推进。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有序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守卫管理队伍素质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要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健全机制、强化手段,切实把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抓细抓实。
2分步有序推进
2023年4月1近日,各地在特定行业或范围内拓展守卫管理员评价先行先试工作,拓展守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同时,拟定健全符合区域实质的推进推行建议。2023年5月开始,有规模、有计划地组织治安守卫重点单位守卫干部拓展等级认定工作,确保全员全量培训上岗。同时,打造正常的状态认定机制,每年按期召开等级认定工作专题会议,大力推进等级认定工作有序、稳步拓展。
3加大宣传引导
要通过各类媒体、网站、自媒体、报刊等宣传途径,加大对守卫管理员等级认定工作的宣传,尤其是大力宣传在企业事业单位治安守卫工作和培训等级认定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增强守卫管理员的职业认可感和归属感,增强守卫干部队伍的凝聚力。要大力树立职业楷模、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舆论环境。
4加大宣传引导
各省级公安机关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当地守卫管理员等级认定工作的状况大全和统计剖析,尤其是治安守卫重点单位守卫管理员获得证书、保障勉励手段拟定落实等状况,于每年12月31近日书面报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等级认定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与遇见的困难问题随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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