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4日电,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公告。其中提到,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汽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当地企业补充提交该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修理服务确认书》,内容包含出口国别、汽车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没办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汽车,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对于公告推行近日已办理出售登记待出口手续的汽车,要指导企业做好合同履约并有序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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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地址: (https://www.cheyunhui.com/news/202511/18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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